按照市委印发《2018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兴源镇党委突出问题导向、深化改革创新,以优化环境、服务发展为重点,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,现兴源镇党委、政府向全镇人民郑重承诺如下:
1、加强理论学习,创新思维方式。增强学习主动性,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。发挥“工匠精神”,研究新经济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提高专业化能力。学习贯彻新理念,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,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。
2、提高政府公信力,严格依法行政。杜绝随意许诺、不讲诚信、责任不履行、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发生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强化法治观念、规矩意识。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,杜绝监管缺位、服务错位的问题。
3、规范行政审批,认真履行职能。按照最简化、最科学的原则,规范程序、优化流程,兑现“四零”承诺服务,一次告知、首问负责、限时办结、“AB角”等制度落实到位。
4、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。不推脱、不敷衍、不消极应对,热情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。及时处理企业投诉,对存在恃权刁难、借机勒卡等违反规定的人员坚决给予处理,绝不姑息。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,以会议落实会议,深入企业一线,了解企业真实所需,服务有针对性和精准性。
5、消除懒政怠政,杜绝为官不为。增强危机意识,强化落实执行力,增强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,在其位谋其政,对不作为乱作为、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,敢抓敢管。
6、加强纪律监管,杜绝慵懒散拖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项规定、牡丹江市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禁令,廉洁从政,按法规程序办事。按时上下班、不迟到早退、随意脱岗、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其他工作无关的活动。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等现象发生。
以上承诺,请广大镇民监督。
监督电话:3051224
中共兴源镇委员会
兴源镇人民政府
2018年10月22日